案情:陈某在深圳某超市购买某保健食品,价值超过十万。后陈某发现产品内外包装均有涂改生产日期及批号的现象,并且很明显。陈某跟超市沟通多次要求退货并赔偿未果,后陈某愤然要求商家支付十倍补偿金。
处理结果:
胡律师代理本案后,查询各类相关法律法规,国家安全标准文件,并指导陈某收集整理证据十多份,包括购物凭证、实物外型公证、证人证言、录音录像等,充分证明被告恶意篡改生产日期,损害消费这权益。
但由于赔偿金额大,一审以证据不足驳回。
胡律师认为案件判决存在很多漏洞,在上诉期间继续寻找相关线索及证据,终于在二审期间,面对确凿的证据,对方妥协,双方达成退货并补偿的和解协议。当事人非常满意。